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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41/2012-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口计生委〔2012〕32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计生委
生成日期:2012-06-29 公开日期:2012-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市“十二五”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市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人口年均出生率7.54‰,自然增长率0.37‰,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1左右,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比重达80%以上。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健全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法。生育文化进一步普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青春健康知识进高校活动”深入推进,构建起人口计生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的体系框架。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按照“世代服务”品牌要求,实现城乡优质服务体系全覆盖,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机制,实施优生优育早教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有奖实名举报制度,规范依法行政执法行为,完善“12356阳光热线”,加大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利益导向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积极做好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兑现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信息化与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发挥着支撑作用,建立全员人口数据库,完善与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能力建设,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水平、技术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新形势

  1、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压力。预2015年常州市常住人口将达到500万左右,“十二五”期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将达17‰左右,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期,照顾生育人数激增,人口出生新一轮高峰即将到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压力。

  2、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的矛盾。出生缺陷发生率需要继续降低。部分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治理的力度仍需加大。户籍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老龄化程度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人口家庭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家庭规模收缩将产生家庭婚姻、生育、养老等方面的新问题。人口空间分布仍不均衡,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高,环境压力大。这些都将对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新的挑战。

  3、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难度。全市流动人口数量稳定在130万人左右,流动模式由过去的单身、“候鸟式”向“家庭式”“家族式”“迁徙式”流动转变,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由于城市化率的快速提高,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愿望强烈,而计划外生育、性别比偏高等问题的存在,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带来难度。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和队伍的不足,为均等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4、人财投入的压力。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从以“生殖健康”为主向以“家庭保健”为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从优惠向普惠与优惠相结合转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持独生子女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等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在筹集兑现资金上面临很大压力。基层计生队伍机构与人员任务繁重,报酬不高,也将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5、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不足。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人口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机制、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等仍不健全,人口安全的隐患尚未消除,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亟待完善。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健全体制、创新机制、转型提升、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拓展“大人口”工作格局,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提升,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增进家庭发展能力。打造民生为本、服务为重、具有常州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模式,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低于8‰,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育龄群众普遍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率先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的转型,率先形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建成人口协调发展先导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围绕我市总体战略目标要求,坚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教育、行政等方法,加强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民生优先,和谐发展。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各项权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惠民利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创新驱动,率先发展。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新一轮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立足城乡统筹构建“大人口”工作格局。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乡统筹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主要任务

  ()强化综合管理能力,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1、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完善生育政策,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政策与人口发展政策的有机衔接。深化“诚信计生”工程,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开展“千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十二五”期末全市80%以上村(居)要达到基层群众自治合格示范村(居)标准。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强化城乡社区计划生育自治和服务功能。

  2、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推进基层文明执法工程,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体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实施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统计等部门协作机制,全面落实出生实名制登记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等制度。定期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类卫生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对药械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加大“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制定治理性别比工作办法,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打击“两非”常态工作机制,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3、不断完善利益导向体制机制。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城镇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制度。研究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水平。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大计生公益金规模,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力度。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活动。推进各级政府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作为重点纳入社会化养老工程。重点帮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人,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方面实现应保尽保。充分利用“世代服务”机构,为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和亚健康老人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

  (二)立足项目推进,着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1、实施人口家庭幸福工程,积极开展“幸福优孕”、“健康宝贝”、“阳光花季”、“金色年华”、“真情关爱”、“生育关怀”六大行动。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深化婚育“一站式”服务,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倡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优生促进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倡导建立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以村居初筛、乡镇筛查、县市检查为主要模式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整合卫生资源,协调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大力推进孕前优生促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老年健康保健、家庭营养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保健服务。全面实施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举办“科学育儿知识巡回讲座”,拓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服务职能,实施优孕优生优育一体化,建立03岁婴幼儿家庭、社区和机构育儿的服务模式,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

  2、深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以城区和流动人口集居地为重点,继续推进“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国家和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站创建,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世代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技术服务设备升级,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整合“世代服务”在线资源,全面建立“世代服务”数字站,形成省、市、县、乡、村服务管理信息互联共享,建立与群众互动沟通、便捷快速的网络服务新平台,实现服务流程、督导评估、绩效评价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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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生育关怀工程,深化困难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开展“亲情牵手,扶贫帮困”活动,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努力构建救助计生困难群体的政策构架。充分利用协会会员、志愿者为主体的协会服务网络,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深入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成长和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生育关怀行动”工程,鼓励广大妇女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新建50个市级生育关怀帮扶基地

  (三)加强管理服务,着力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贯彻执行流动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示范市、县达标工作。建立健全统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制度。依托覆盖全市的“世代服务”机构,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覆盖。在新经济组织、企业、高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加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2、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与区域协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依托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流动人口子系统,完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便携式信息平台和实时信息通网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及时采集、实时更新、网上互换、异地查询”。加强统计监测,建立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机制和预警反应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开展多层级、多方位的双向协作,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

  (四)发挥宣教先导作用,着力创新家庭人口文化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以国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为抓手,通过项目推进、典型示范、评估督导等,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群众宣传。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树立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依法生育、关爱女孩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加强人口文化园建设,建立一批有品位、有影响力、有地方特色的人口文化示范园区。加强党校、高校、科研机构人口理论教育研究基地建设,形成经常化、公益性、社会化宣传格局。
2、继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深化“五位一体”统筹农村人口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六个有”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县创建活动和新一轮“百镇千村万户”示范争创活动。开展以人口文化、优生促进、青春援助、邻里牵手、夕阳关怀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家庭建设,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文明、权益保障、能力发展和福利改善。
3、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整合文化教育资源,融入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参与生命教育活动,拓展各级宣传阵地,建设城乡社区青少年健康教育基地,把青春期心理、生理、性与生殖健康及关爱女孩知识融入网络大宣传,组织青春健康专家进校园,帮助青年学生塑造健康人格。

  (五)发挥信息支撑作用,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1、实施“数字人口”工程。加强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建设,以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核心,打造集决策支持、业务管理和公众服务于一体的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强村、社区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实现市、辖市、镇、村四级人口信息网络全覆盖。深化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2、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整合资源,完善相关数据采集规范,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推动部门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注重数据源头管理,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深入开展阳光统计行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全员人口信息为支撑,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充分发挥在党政决策辅助、管理服务引导和便民咨询服务方面的作用,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人口工作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每年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统筹协调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加强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口规划对其他行业规划的支撑作用。建立人口政策协调制度,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推动部门间、区域间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保障。

  (二)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实行对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考核,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各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强新形势下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强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导向,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进行考核评估和结果通报。

  (三)建立健全投入保障和人才保障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加快构筑以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十二五”期间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措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经费的落实;完善绩效挂钩、以奖代投(补)的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资源参与人口工作;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引进急需人才,实施服务能力跃升计划,努力实现队伍职业化、机构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标准化;拓展人口计生“一证三师”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抓好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强计生行风监督,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完善廉政勤政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人口计生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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