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常环规〔2012〕81号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环办〔2012〕145号)、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加强现场环境监测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监〔2012〕31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常环规〔2012〕65号)要求,经研究,现定于7月3日—5日对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环保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重金属污染环境专项监测等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和要求见附件。请你们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联 系 人:高亚峰、潘晨
联系电话:85682767、83757792
附件:2012年常州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场检查安排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开展 质量 检查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2012年常州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现场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7月3日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7月4日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7月5日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1.检查内容
现场监测质量、例行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例行和临时性污染源监督监测、国控重点源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环评现状监测、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以及自动监测等专项工作。
2.检查方式
资料台账查阅、样品或标准样品测试,操作演示。
三、检查组人员与分工
局规财处(1人)
总负责,组织安排、协调,检查情况通报。
局行政服务处(1人)
负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内容。
市环境监测中心(6人)
负责检查现场监测质量、例行环境质量环境监测、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例行和临时性污染源监督监测台账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负责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实验室操作的规范性;
负责检查自动监测工作情况,各环保局监测站盲样考核不少于2项;
负责检查国控重点源监测情况;
负责检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环评现状监测台账资料。
四、资料准备
1.2012年以来例行环境质量环境监测、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例行和临时性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报表、采样记录和分析记录。
2.水、气国控重点源清单,2012年以来监测报告报表、采样记录、分析记录。
3.2011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档案(含质量监督记录、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内容)。
4.2011年以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环评现状监测项目清单,监测报告(表)、采样记录和分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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