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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大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宣〔2012〕13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2-07-02 公开日期:2012-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巩固环境宣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全市广大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热情,促进全市环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关于加大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的通知
常环宣〔2012〕13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

  20126月58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专家组对我市进行现场检查,考核组对我市环境宣教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为进一步巩固环境宣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全市广大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热情,促进全市环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坚持把环境宣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年度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提前筹划、提前部署、提前行动,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满意度、知晓率。要加强宣教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宣传技术装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宣传业务培训,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环保宣传与业务培训,为有效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环保网站、环保信息等多种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宣传的深度和质量,努力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要积极谋划做好专题环境新闻宣传。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环保专项行动,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和工程、环保重大活动等,做到全方位、深层次的报道宣传。要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在全市主要交通干道等醒目的位置,相继设立各种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全市有所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均设立环保宣传栏,宣传环保知识,形成全面辐射的浓厚氛围。

  三、搭建平台,拓展宣传渠道。

  要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注重联动宣传,积极构建环保“大宣传”工作格局。要联合教育、妇联、共青团、总工会及科协等单位联合开展绘画、摄影、征文、体验等各项环保主题竞赛活动,不断深化环境宣传教育的内涵。要公开环境信息,提高参政意识。要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会建设,努力通过召开圆桌对话、恳谈会等形式,启发居民关心和解决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监督政府环境决策行为,真正变居民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要加强绿色创建,提高参与意识。要不断拓展绿色创建的范围和空间,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多层次的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环境教、提高环境意识,逐步形成了“人人关注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  宣传  力度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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