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环办[2012]89号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部
生成日期:2012-06-09 公开日期:2012-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办[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2010年我部印发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已经部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应急 标准化 验收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