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百家贸易企业专项检查是今年统计法制系统开展“千百十一”工程的一项重要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通过对全市限上贸易企业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制度,严肃查处企业少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从而规范企业统计,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安排,今年5-6月份,市局政法处与贸易处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成检查组,对全市110家(其中,金坛、溧阳各10家,天宁25家,武进、新北、钟楼各20家,戚区5家)限
上贸易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要求明确。市局对这次开展百家贸易企业专项检查高度重视,不仅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目的,局主要领导还对检查的注意事项,检查工作人员要遵守的纪律等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强调和明确。各辖市区统计局对市局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十分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组,对所属企业进行检查指导。金坛、天宁等统计局的主要领导还与市局检查组人员一起深入企业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数据质量,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
2、主动配合,积极工作。开展全市性的贸易企业专项检查,涉及企业多,检查范围广,工作任务量大。但各辖市区都能主动工作,积极配合,以检查促进企业统计工作,提前联系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戚区统计局紧紧抓住市局开展的这项检查活动,对全区的贸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在接到检查通知后,不仅电话联系告知每个检查企业,对统计人员不在岗的企业还主动上门核实情况,做过细的工作迎接市局检查,企业的配合程度较好。
3、基础扎实,数据真实。从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看,大部分企业都按照专业要求设置了统计历史台账与进度台账,且登记清楚。从基础工作方面看,2011年年报表及2012年定报表都能打印、盖章、装订。尤其是一些零售业老企业如信特超市、人民商场,涉及商品种类复杂、报表种类多,企业统计人员都是手工摘录,基础台账十分详细。从数据质量方面看:9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法人单位2012年1-3月上报统计部门销售额为104.1亿元,核实数为104.4 亿元,差异率-0.3%;零售额上报数为42.6亿元,核实数为 41.4亿元,差异率 2.8 %;19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法人单位2012年1-3月营业额上报数为1.5 亿元,核实数为 1.5 亿元,差异率为0 %。
4、深入检查,效果明显。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企业一套表实施情况;2012年1-3月份贸易企业主要数据质量情况;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采取“上门检查与企业送检”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组人员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要求,以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深入被抽中的企业,认真核对报表数据,查看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尤其是对企业少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检查中,既注重数据质量的核查,又加强对统计业务指导;既注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又着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解读。通过近2个月对全市110家贸易企业的检查,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8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主要问题
1、企业统计人员不稳定,持证上岗率不高。因贸易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但经营额较大,企业统计人员都有财会人员兼职担任,而财会人员的流动性又较快,造成企业统计人员极不稳定。从检查的110家企业情况看,有38家企业的统计人员都是今年新上岗兼职做统计报表,也是今年刚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率不足60%。
2、统计人员业务不熟悉,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清。部分新增企业统计人员对商品销售额指标不理解,没有把增值税计算在内;汽车销售企业仅采用了汽车销售额的数据,未将企业装潢、维修中涉及销售的一块数据统计进来。
3、企业统计数据尚存差异。从110家企业的数据质量情况看,数据有差异的企业有32家,差异面达29%,企业数据差异率最大的达17%。从行业情况看,批零单位情况相对复杂,外贸企业数据差异较多。部分企业财务报表出表时间滞后,统计报表填报数据存在预估现象,造成数据差异;采用多种增值税率的企业预估中简单采用17%的税率,导致核实数与上报数有差异。
三、建议对策
从整个检查情况看,贸易企业对统计工作是重视的,企业统计人员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大部分企业的数据质量也是好的。但也有少数企业对统计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感到虽然这些问题存在在企业,但主要责任还在各级统计部门,作为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思考,拿出相应的对策,帮助和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工作。
一要加强沟通勤联系。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对口专业、镇(街道)统计站(科)要加强与企业统计人员的沟通与联系,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建立相应的联系方式;要通过不同的渠道,创造条件与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上的交流和思想上的沟通;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切不可等到上级检查时,再到抽中企业去“认门指导”,出现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检查不配合、不理解的情况。
二要加强培训勤指导。贸易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统计人员对指标理解不深不透,造成统计报表错报、漏报。要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解决,还是需要我们各级统计部门下大力做好工作。要注重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网上研讨、工作调研、上门检查等时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进行具体指导;要利用年定报会议、开办专题培训班等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增单位、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要加强检查勤宣传。统计执法检查是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提高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运用统计法赋予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功能,加大对企业统计工作检查查处的力度,使企业统计工作能够围绕统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统准统全,不重不漏。同时,要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中,要采取不同形式,根据不同时机,分层次、有重点地对企业做好统计法的宣传工作,使企业按照统计法要求认真履行统计义务,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常州市统计局
2012年8月10日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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