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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2-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2〕15号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2-06-06 公开日期:2012-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上级要求,围绕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于6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常机管〔2012〕15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苏事管〔201243号)精神,定于6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6月1117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率先做好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日活动。611日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组织开展节水形势报告会、节约用水大家行、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推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节水技术,大力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11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它公共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高层建筑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612日为“绿色出行日”。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三)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废)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四)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活动。配合国管局与中国科协联合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制作“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展板在本级公共机构巡展。

  (五)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制节能宣传画,向市级公共机构发放张贴。同时,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服务大厅”的“下载中心”放置节能宣传画电子图片,各地、各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登录下载印发。各级公共机构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张贴节能宣传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今年节能宣传周的活动主题,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常识和节能技术,反映节能工作成效,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用悬挂节能宣传条(横)幅,张贴节能标语、制作节能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职工依法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认真总结,积极反馈。宣传周期间,国管局在网上开设电子展厅,同步报道各地节能宣传活动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上传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活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和市级机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以及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叶圣;联系电话:8568581685685836;电子邮箱czj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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