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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工商局工作简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2-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20期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2-07-10 公开日期:2012-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召开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大会  ●天宁分局成立“红盾执法专家平台”  ●基层反映小微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政策执行困难  ●我局完成2012年度第一次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我局“工商验资E线通”项目试运行  ●金坛局积极构建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新机制  ●简讯 
常州工商局工作简报
第20期

  内容提要 我局召开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大会  天宁分局成立“红盾执法专家平台”  基层反映小微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政策执行困难  我局完成2012年度第一次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我局“工商验资E线通”项目试运行  金坛局积极构建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新机制  简讯 


【领导动态】

我局召开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大会

  75日,我局会同市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全市150多家汽车销售企业,召开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大会,正式推行《常州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省局合同处邵德冲处长、市局王俊杰副局长、市汽车流通协会戴永治会长出席大会。

  会上,邵德冲处长作重要讲话。他认为《常州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很好地解决了当前汽车消费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同时又充分考虑到了合同双方的权益平衡,是常州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规范行业合同行为的创新力作。他同时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举措。二是进一步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指导。三是进一步营造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良好社会氛围。

  王俊杰副局长简要介绍了《常州市汽车买卖合同》制定情况,并就文本的推行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合同》推行的重要意义。二是适时强化《合同》推行的宣传培训。三是主动加强《合同》推行的行政引导。

  会上,市局市场合同处详细介绍了示范文本的制定过程。常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明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承诺,旗下80家汽车销售店全面使用《常州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联合倡议行业内其他汽车销售企业全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会后,与会领导实地查看了常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奔驰”品牌汽车销售店,并现场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打造诚信品牌对销售店的员工提出了建议。


  天宁分局成立“红盾执法专家平台”

  73日,天宁分局召开“红盾执法专家平台”成立大会。市局副局长徐新以及该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东明、区政府副区长王竹林、区政协副主席周登蓉等出席会议。

  徐新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天宁分局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二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新成效;三是消费维权工作得到新提升;四是工商队伍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同时他对专家组成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做落实“强惠促”专项执法行动的标兵;二是做依法行政的榜样;三是做善于研究的楷模。

  市局公平交易处、天宁区法制办、公安局、卫生局、综治委、仲裁委员会、法院、纪委、检察院、质监局、农林局等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市局徐新副局长向受邀的35名“红盾执法专家平台”专家组成员发放了聘书。天宁区卫生局、公安经侦大队、检察院、法院等受聘的6名专家组成员相继作了交流发言。


【探索园地】

基层反映小微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政策

执行困难

  《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已于2012年11日施行,该通知明确规定免收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费。武进局在实践中发现,小微企业免征政策执行遭遇诸多困难。一是标准难适用。小微企业认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标准,划定指标主要包括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而这些指标在企业新设登记注册时还未确定或者根本不存在。二是条件难认定。相关部门在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具体标准的时候,是以企业自行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还是由专业机构或者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相关部门是否要对数据进行实质审核,通知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企业是否满足认定为小微企业的条件在实践中也难以确定。三是主体难确定。通知中的收费免征政策涉及到了工商、税务、海关等多个部门,如果企业确实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小微企业的认定是由各个部门自行认定还是由某个部门统一认定、以哪一种形式认定、认定凭证是什么,通知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这也造成具体操作中的困难。为此,基层认为,对小微企业的认定问题是执行免征收费政策的关键,建议政府确定一个专门认定小微企业的部门或机构,完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

【工作掠影】

 我局完成2012年度第一次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从4月21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2年度第一次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经过制定计划、任务下达、调查摸底、市场抽检、质量确认等程序,于628日全部完成省局下达的18种商品400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武进局完成65批次,金坛局完成65批次,溧阳局完成71批次,天宁分局完成61批次,钟楼分局完成56批次,新区分局完成63批次,戚墅堰分局完成19批次。本次监测的商品,合格为293批次,合格率为73.25%

我局“工商验资E线通”项目试运行

  72日,我局“工商验资E线通”正式开通,进入试运行阶段。江苏易房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斯默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成为开通首日的首批受惠者。

  今年来,我局与市建行联手开发了“工商融资E线通”服务平台。银行在登记窗口安装终端查询系统,用于查询申请人资金注入情况。在查询到投资者已将款项解入银行相应帐户的,只要其他登记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即可先期预审,当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原件时当场核发营业执照,此举大大缩短了企业往返窗口、银行、会计事务所的时间。同时,建行与几大会计事务所提供验资团购价,节约了企业的开办成本。

金坛局积极构建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新机制

  今年以来,金坛局在近年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将合同行政调解纳入到司法大调解之中,增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一是组织召开对接座谈会。主动与金坛市人民法院沟通,牵头组织召开工商、法院合同调解工作座谈会,分析和讨论近年来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现状及难点,特别是针对行政调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导致实际工作中部分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调解书在执行中存在着反复性和多变性的现状,双方约定将合同行政调解纳入司法大调解之中,不仅增强法律的严肃性,提升合同纠纷调解效能,而且也缓解了法院经济调解工作压力,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机统一。二是及时出台相关文件。金坛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草拟《关于商事合同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合同争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多次与法院就相关内容和文字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并于6月下旬正式发文。三是筹备成立调解中心。为实现合同纠纷调解与法院调解顺利对接,目前金坛局筹备成立“金坛工商局商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拟聘用一定数量的人民调解员,全面落实调解中心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简讯]

  ●日前,钟楼分局党总支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分别赴溧阳、金坛等地参观了新四军江南抗日指挥部纪念馆和茅山新四军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

  ●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武进局党总支、高新区分局注册科党支部分别获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近日,常州滨湖嘉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核准登记在江苏省局登记窗口领取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该企业也是全市第2家超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

  ● 6月29日,常州星河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了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法人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武进区历史上数额最大的一起外资并购案例正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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