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成品油批发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苏商运[2012]15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成品油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就做好201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对象
已取得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成品油批发企业。中石化、中石油由省公司集中报省商务厅年检,同时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年检时间安排
请各成品油批发企业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
三、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原件)2份;
2、2012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2份;
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4.成品油批发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2份;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6.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份;
7.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复印件)2份;
8.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9.油库油气回收改造验收报告(复印件)2份;
10.油库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商务厅(或原省经贸委)对油库的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2份;
11.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原件)2份;
12.油库全景、大门、油罐区照片各二张(3张以上照片),照片用A4纸打印,应注明油库的名称、地址、照片拍摄的位置,同时报数码照片电子档;
13.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分别提供10张以上2012度分批次进货发票(复印件)2份;
14.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油库库容证明2份;
15. 2012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信息表(原件)2份。
相关报表可从省商务厅网站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子站下载。
(联系人:张罗春、金华平,电话:85681257、85681250,传真:85681259,电子邮箱:13858@sina.com。)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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