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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落实《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试行)》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1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信〔2013〕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11-27 公开日期:2013-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关于落实《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试行)》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及《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统筹、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校园高位、均衡建设和有效应用,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统一认识,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是教育发展占领制高点,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个基本保障,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从传统行为方式向信息化行为方式转变,综合提高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利于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为教师组织教学提供有效的帮助;有利于构建和培养学生在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各地、各校要把教育信息化摆在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对《指南》及《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习,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严格督查评估,把《指南》及《标准》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信息化是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数字校园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市教育系统要达成共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分层推进。市教育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局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全局信息化建设应用。市教育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常州市教育局信息处。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推进本地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和数字校园建设工作。
  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指南》的制定旨在规范和促进数字校园建设,确立数字校园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内容。根据《指南》和《标准》要求,我市应用系统建设主要采用云服务模式。市教育局将加快以“常州教育云”为依托的常州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至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信息化基础服务。各地要加强具有本地区办学特色的应用服务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应用系统之间有效集成,实现区域间数据共享。各校要逐步完善校园网、信息化终端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的融合,实现教学资源、教育管理、教学应用数字化,促进师生发展。
  四、强化保障,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1.加大经费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实行市、辖市(区)两级分担原则,市本级承担教育云、公共服务平台及局属学校的建设资金,辖市(区)局承担本级及向下的建设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制度,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年度投资计划列入本级年度经费预算,在总经费(不含工资)中的占比不少于10%。
  2.加强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依托市开放大学、市教师培训中心、市教科院建立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培训体系,明确信息化培训在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制定校长、教师、信息化专职人员培训方案,加快培养具有现代信息素养和国际视野的校长队伍、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教师队伍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专职人员(网络管理人员、教育资源制作人员等)队伍。“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一批教育信息化管理者、一线学科教师和专业技术骨干。
  3.建立数字校园建设效益评估和激励机制。常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市教育信息化“一校一表”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跟踪各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情况,并将对在数字化校园建设和评估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地要根据《指南》及《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100%学校建成数字校园。
  五、具体工作
  1.请各地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将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信息处备案。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根据《指南》及《标准》制定好数字校园建设方案,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各辖市、区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局属各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信息处。
  联系人:熊青云;联系电话:85681318;邮箱;jyjxqy@czedu.gov.cn
  
  附件:1.《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
     2.《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试行)》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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