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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3-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3〕86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3-04-23 公开日期:2013-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3〕86号

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3年1月6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十路16号,占地面积3.39公顷,现有职工250人,从事结构泡沫芯材生产,2011年产量87353片,年产值12016万元。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12000吨、用电量454万度、使用蒸汽25284吨、使用天然气40.4万立方米。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将膨胀车间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6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1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7万元,重点实施了安装透明玻璃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2.88万元,单位电耗、气耗、汽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0.2万度/年、节约天然气3.9万立方米/年、节约蒸汽2592吨/年、节约导热油4.28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9公斤/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6公斤/年、减少烟尘排放9公斤/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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