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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工商局党组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09795/2016-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党组〔2016〕5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6-04-05 公开日期:2016-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与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常州市工商局党组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常工商党组〔2016〕5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与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选任的职位数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 ;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最多8名。选任时将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而定;

    (三)正科级非领导干部最多4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最多6名。选任时将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而定。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6.在编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

    7.近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具体资格条件

    正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现任主任科员;

    2.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且满2年及以上(2014年3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

    3.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以上1、2两项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现任副主任科员;

    2.现任科员且满3年及以上(2013年3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

    3.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196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4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以上1、2两项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正科级非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且满3年及以上(2013年3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

    副科级非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现任科员且满3年及以上(2013年3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

    四、方法和程序

    (一)制定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

    (二)民主推荐

    1.会议推荐

    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应职位民主推荐表,对推荐对象进行无记名推荐;

    2.个别谈话推荐

    市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确定考察对象

    由市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按照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人事教育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相关职责要求,会同监察室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把握考察对象的突出优点和不足,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

    (五)提出拟任人选

    人事教育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综合民主推荐、平时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及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局党组讨论。

    (六)集体讨论决定

    局党组对拟任人选建议名单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

    (八)任前考试                                     

    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任人选组织任前法律法规考试。

    (九)试用与任命                         

    局党组根据任前公示情况,研究决定任用人选。任用干部实行试用期制(科级非领导干部除外),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这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密切配合,确保这次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六、纪律和监督

    严肃选拔工作纪律,加强纪律监督。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规范操作程序,对违规、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常州市工商局党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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