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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光华路北侧采菱支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3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23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12-17 公开日期:2013-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光华路北侧、采菱支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光华路北侧采菱支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光华路北侧、采菱支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3〕2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光华路北侧、采菱支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劳动中路南侧,丽华路东侧,光华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驳岸、绿化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采菱支路北起刘塘浜路,南至光华路,全长24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丽城路东起采菱中路,西至地块西侧范围线,全长14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

    2、桥梁工程。采菱支路跨越刘塘浜处新建单跨16米简支板梁桥1座。

    3、驳岸工程。采菱支路跨越刘塘浜桥位处新建景观性亲水驳岸366米。

    4、绿化工程。在采菱支路西侧、刘塘浜南北两岸,新建绿地4750平方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846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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