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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转发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21-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购〔2021〕27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21-11-25 公开日期:2021-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苏财购〔2021〕77号)文件并通知有关事项
常州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转发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
常财购〔2021〕27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常州经开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作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苏财购〔2021〕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工作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帮促工作,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二、预留份额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鲜丰汇”消费帮促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鲜丰汇”平台)由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乡村振兴局联合打造,销售省内重点帮扶县区(12个重点帮扶县、“六大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有关县区)农副产品。“鲜丰汇”平台是省市运用政府采购开展助农消费帮促的指定平台。

“十四五”期间,各级预算单位每年应当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采购总额3%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鲜丰汇”平台已接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各级预算单位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商城模块可直接进入“鲜丰汇”平台采购。已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的预算单位可直接登录(登录用户名为:js+320400+预算单位代码,初始密码同用户名);未开通账号的预算单位,可填写“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账号申请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开通账号。

三、建立消费帮促定期通报制度

市财政局将定期统计各地各部门农副产品采购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2021年农副产品采购情况统计范围包括“鲜丰汇”平台、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三个平台,从2022年起,农副产品采购情况统计范围仅限“鲜丰汇”平台。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杨鲁刚85681829

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万琪85680709

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 王泽85683610

“鲜丰汇”平台 鲁小红13813903708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苏财购〔2021〕77号).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常州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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