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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56/2015-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4-12-31 公开日期:2015-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常州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4第1号(总第34号)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对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医疗急救中心运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继续实施跟踪审计。

    一、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支的基本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5432万元,中央、省按体制规定结算补助、专项补助、债券转贷等收入666847万元,辖区按体制规定上解收入1595605万元,上年结余159344万,调入资金11418万元,收入方合计2868646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64297万元,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券转贷及还本支出1548842万元,支出方合计271313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5550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31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滚存净结余423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10862万元,基金支出1488399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8918万元。

    3.社保基金收支情况。五项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13255万元,当年支出合计85248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71729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5392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12689万元、失业保险157689万元、生育保险28227万元、工伤保险1920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当年各类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合计5658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62万元),支出59598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3788万元。

    (二)总体评价及存在问题

    2013年,我市财税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各项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规范支出管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运行基本稳定,但收入增长乏力。2013年,在经济增长趋缓、结构性减税等形势下,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征管保障,采取扎实有效的征管措施,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坚持依法征收,财政收入仍有所增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73890万元,增收220082万元,增长6.98%,增幅比上年下降1.5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63089万元,增收165448万元,增长6.62 %;非税收入完成710801万元,增收54634万元,增长8.33%。税收比重78.93%,比上年略有降低。财政收入增长、税收占比均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收入增长形势较为严峻。

    ——民生持续改善,财政管理体制优化。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6.43亿元,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合计34.25亿元,占比29.41%;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减少行政性收费,同时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以及服务业和创新产业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建立税收保障平台,提升综合治税水平;加强基本支出定额管理,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试点,预算管理更加透明规范;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财政刚性支出增加,保障压力加大。在财政收入增幅趋缓的情况下,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大幅增加,收支出现倒挂;当年已动用城建偿债准备金7.55亿元,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较重。

    对照《预算法》及其他财政法规,财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由于考虑全年税收占比等原因,部分预算收入未能在当年及时入库,2013年末,罚没收入余额21484.28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余额15758.71万元、出让金收入余额16793.19万元,合计54036.18万元延至今年入库;国有资产收益当年有33206.15万元未入库。

    2.部分税收和资金在征收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审计补缴合计714.7万元,其中26户企业2011-2013年补缴土地出让金,但未申报补缴契税,合计少缴契税514.93万元;3户企业申报营业收入不实,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6.24万元;15户企业未申报或少申报缴纳房税51.58万元;31户企业未申报或少申报缴纳防洪保安资金131.9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集中分析,重点核查”的方式,对国库办理部门预算支出电子数据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分析,并对13个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对全额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式调查,重点核查了部分单位。审计情况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部门预算管理、支出监督以财务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预算、决算差异较大。2013年,319个预算单位年初预算财政拨款471087万元,部门决算汇总反映预算数拨款543926万元。部门预、决算差额较大,除增人增资、公车统一保险及定点维修等因素外,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本级专项项目资金按目前尚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而年终按实际执行数编入部门决算。

    (二)“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但仍需完善制度规定和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对市本级264家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查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改进了公务接待的规定,大部分单位都制定了相关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三公经费”支出中的不当行为,支出规模明显下降。上述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际支出总额2013年比2012年下降了30.5%,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分别下降了38.6%和46.65%。

    通过抽查97家单位也发现,相关规定细化不够,各单位在实际执行中标准把握不一,存在管理不完善和执行不严格等现象,应引起重视。

    三、专题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市审计局对3个涉及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或特定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实施情况审计调查表明,通过资金和项目扶持,帮扶工作在促进经济薄弱村增收等方面取了阶段性成效,也提出在政策制定、落实以及帮扶效果的可持续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的审计调查,反映了近2年来征收和使用总体情况,也反映了三费在严格执行征收规定和合理合规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对医疗急救中心的审计调查重在通过对目前我市急救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了解,反映急救体系在资源配置、投入力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这一民生事业的发展。

    2013年,市审计局对常溧高速、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龙城大道地道、青洋高架北延工程等17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当年审计金额36.18 亿元,核减1.23亿元;根据项目推进需要,提前介入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和文化广场项目的跟踪审计;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阶段性审计工作。

    此外,通过对16家企业2009年至2013年的154个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初步延伸检查发现,存在补贴项目未实施到位、项目检查验收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少数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不规范。

    四、去年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财政部门将未入库非税收入13715万元以及部分预算单位代收税费未及时上缴的158万元已入库;地税部门调整了部分企业税收入库级次、少申报缴纳税费45万元已全部补缴;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税收征管保障方法》和相应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审计方面。被审计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要求纠正了非税收入未入账、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了制度规范,如市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市财政局相继出台了《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依据。

    (三)专项审计调查方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发展引导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存在的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评审不到位等漏洞都得到了有效修复,部分项目扶持资金未及时拨付的已拨付到位,个别支出不合规的已收回并返还原渠道,《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民政局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制定,明确了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对于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中揭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了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专项资金提出的建议,也为政府实施“双百行动”计划和“十大产业链建设”供了有效决策参考。

    2013年10月,市政府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财政工作的意见

    (一)落实税收保障措施,维护财政收入稳定。按《常州市税收征管保障方法》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相关责任,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财税部门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完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和税收协作控管制度,改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约束力。继续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监督;财政部门、业务主管理部门以及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加强社会保障预算编制,关注社保基金的备付能力,进一步充实社保风险准备金。

    (三)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审计中揭示的有关问题和情况,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审计机关要依法处理;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落实审计整改。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加强跟踪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完善制度设计,健全体制机制,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常州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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