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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深化落实“一件事”改革的工作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20-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协调办〔2019〕9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9-12-27 公开日期:2020-0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 优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办〔2019〕1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提升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深入开展“一件事”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深化落实“一件事”改革的工作通知
常协调办〔2019〕9号

各辖市(区)协调办、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 优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办〔2019〕1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提升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深入开展“一件事”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一件事”服务专窗

各辖市区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设置“一件事”服务专窗,实现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的“一窗受理”。明确“一件事”服务专窗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填写“一件事”服务专窗信息表(附件1),于12月31日前报送。

二、优化“一件事”线下服务流程

各辖市区“一件事”改革按照“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发流转、窗口统一发证”的服务模式,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压减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一件事”服务专窗线下服务流程见附件2。

三、开通“一件事”线上服务通道

12月31日前,开辟网上“一件事”办理专栏,提供线上办理总入口,完成“一件事”网上服务指引建设与开通工作。加快推进“一件事”网上套餐办功能模块建设与应用,各辖市区负责各自旗舰店“一件事”专栏及配套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相关建设资金的落实和保障。

四、建立“一件事”联动服务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一件事”联办服务机制。设置“一件事”改革工作群,明确材料EMS转递模式,实现涉及市、区两级事项办理及跨区申办的材料转递。

联系人:郭万妮,电话:85588034,传真:85588033,邮箱:707959895@qq.com。

 

 

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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