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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840/2016-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5-07-30 公开日期:2015-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常州市环保局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环境法治全面加强的新常态,以新环保法的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的陆续出台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环保建设,以“依法”、“规范”来保障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的大局,促进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基本实现了生态绿城、污染减排、大气治理等目标。

    一、城乡一体,建设生态文明

    今年3月,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下发了《2015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考核。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中,我市连续3年排名第二。

    1、加快生态绿城建设。年内重点实施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和生态绿道六大类224个项目,预计增核14000亩、扩绿8700亩、连网210公里。已开工建设181项,前期准备43项,开工率80.8%。其中生态绿城工程建设项目108项,开工建设70项,前期准备38项;生态细胞创建项目116项,已实施111项,前期准备5项。

    2、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初步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省级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启动常州市及所辖两市两区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对四朋洼生态公益林等8片生态红线区域实施“一区一策”的保护方案,对滆湖重要湿地等6片生态红线区域开展生态资源调查。

    3、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制订出台《常州市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完成《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办法》,已报请市政府印发,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源头管控。物价、财政、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关于开展扬尘排污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完成《常州市政府绿色采购重点行业实施意见》、《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报告》初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二、依法行政,强化环境执法

    1-6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52起,其中查封扣押25起,移送司法机关10起,按日计罚6起,限产停产25起,行政拘留2起。

    1、树立法治环保理念。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之年,借助新环保法的宣贯,推动法治环保理念入脑入心。市委中心组专题召开学习报告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研究员竺效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与贯彻新环保法”的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等人员参加了学习报告会;召开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强调环保部门要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执法;又召集全市150家重点排污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领导和环保主管共500多人的新环保法宣贯大会,明确企业必须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以及违法被查处后的严重后果;举办全市环保执法知识竞赛,考察了执法人员对新环保法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营造了全员学习新环保法的氛围。

    2、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印染、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和食品制造工业以及火电、燃煤、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和污水、危废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环境安全隐患高风险企业;2008年6月《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在“常州环保”、中吴网等网站发布公告,要求全市排污单位对照要求进行自查申报,目前已有2287家企事业单位登陆省环保厅平台进行申报。

    3、开展环境执法竞赛。专门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会议,通报2014年以来的环境执法情况,部署开展“六比四赛”环境执法竞赛活动,以此作为贯彻全年环保工作的主线。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等“硬招”,查处典型案例、新型案例,提升对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上半年我市向社会公布了十大环保典型案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和追责力度。

    三、防治并重,改善环境质量

    1-6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0天,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2013年下降11%。长江魏村、西石桥、滆湖、大溪水库、沙河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三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条主要入湖河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分别同比上升2.3%和25.9%,总磷下降4.1%。

    1、推进水环境整治。我市列入省政府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共十大类121项,已完成42项,完成率34.7%,已开工44项,在建率36.4%。开工建设德胜河30万吨/日取水泵站、长荡湖水厂一期工程,完成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推进新沟河、永安河综合整治。4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太湖应急度夏工作,定期开展蓝藻巡测和“湖泛”巡查,努力实现安全度夏的目标,已打捞蓝藻41581吨,竺山湖尚未发生大面积湖泛。

    2、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是全市的“一号民生工程”,我市制订印发了《2015年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共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294项,并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目前,已完成342项,完成率26.4%。完成388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完成23家热电、钢铁、水泥企业治理改造,85家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已编制上报化工园区整治方案,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老旧车淘汰专项工作集中整治行动,共淘汰老旧车、黄标车14425辆。完成60家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及港口码头企业扬尘整治,继续推进餐饮达标示范街建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市级巡查共发现火点20个,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各辖市、区已基本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推进6个重点区域188项废气综合治理任务,已完成163项,完成率87%。

    3、推进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20家关停污染企业遗留场地调查名单,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辖市、区,已完成4家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常隆(华达、常宇)公司原厂址地块一期工程已经进入修复阶段。完成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土壤污染数据库构建。开展涉汞企业核查,督促涉重企业规范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日测月报”制度,健全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管理台账。

    4、加强核与辐射以及固废环境管理。严格审批,核与辐射环评执行率、许可证发证率和“三同时”验收率均达100%,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收储闲置放射源2枚。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溧阳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和新北区亚邦化学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建成投运,武进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年内将开工建设,金坛市润克环保和新北区光大升达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已通过审批。

    5、推进污染减排。完成2015年度减排计划制定和上报项目全面现场核查工作。关停水污染企业18家、气污染企业25家。武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改造工程、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建成投运,江边污水厂、横林镇北污水厂等已增加污水处理量。完成金峰水泥4条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关闭盘固水泥2条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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