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07号)精神,确保我市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今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现将做好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7月份起,及时走访在常高校,全面采集、了解、分析在常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及未就业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信息。
2、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多渠道发布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公告,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尽可能做到人人皆知。
3、全力做好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的协理员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走访等方式,及时摸清辖区内每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态、就业服务需求等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记录。
4、对已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定期发布求职、就业、创业、培训等相关信息,根据实际居住地服务管理的原则,提供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培训、政策享受、就业见习、就业协议管理、人事代理等服务,并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5、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要设立服务专窗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创业服务等一系列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6、在省级实名登记办法以及数据库尚未正式使用前,开发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专用信息平台,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实名登记,确保我市实名登记工作的顺利展开。
7、在省级实名操作登记办法以及数据库下发后,各地要及时做好与省级数据库信息的衔接工作,确保实名登记操作办法以及相关数据顺利过渡到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常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任务安排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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