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为及时掌握各辖市、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3〕34号)要求,请各地区落实专人按要求认真填报。从5月份开始,每月的9日、19日和月底前一天分3次统计上报至市安委办,之后将统一汇总上报至省局。
联系人及电话:周 柯,0519-85683108。
电子邮箱:czawb_001@sina.com
附件:1、已验收辖市(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表
2、未验收辖市(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表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8日
常安监34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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