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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