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常州市A级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A级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排查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火灾隐患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找出并逐一解决A级旅游景区安全监管盲区漏点,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压降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整治范围为全市A级旅游景区。
三、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知识)。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的相关标牌标识是否健全、完好;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日常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等违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经营现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四、主要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文旅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全面发动。
(二)组织景区自查。督促辖内各景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承诺本景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监管部门作出保证。1月22日前,各景区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报消防救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中排查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文旅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景区内有演艺活动场所的,检查时逐一填写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
(四)严格监管执法。联合消防部门对重点景区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行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五)加大督查和通报力度。局将每月通报一次景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将根据《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执行;每月对前期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每月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部署下一步检查重点。
五、时间步骤
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范围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下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尤其是对2019年以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以前没有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2020年1月下旬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大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推动边查边改;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专项整治全覆盖,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工作机制,健全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辖市区要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做到专项行动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应责令立即整改,督促A级旅游景区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问责追责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思想不重视、检查不到位、因失职、渎职造成景区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加强协作,联合整治。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进行信息共享,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生产宣传同步进行,采取官网、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友情提醒的宣传方式、强化员工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五)及时完善台账记录。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次检查情况做好台账,并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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