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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1-002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21〕112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1-12-22 公开日期:2021-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各处室、各单位执行。
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农办发〔2021〕112号

局各处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农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2021年常州市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消委〔2021〕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农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2021年常州市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消委〔2021〕6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处室(单位)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围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资生产经营、农业生产用气等方面,全面排查监管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集中检查和常态监管,保持检查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机关单位火灾安全整治。对局行政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车库、食堂、配电房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车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等;对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等要逐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冬季天干物燥和用电增多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督导和应急处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督导分组安排》,分成6个组对7个辖市区和局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6日前)。局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部门工作实际,立即传达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25日)。局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局各处室(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立足职能、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各处室(单位)监管职责,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全体人员懂得基本消防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严肃督导问责。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法,深入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人员。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于2022年3月28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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