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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一办四中心”政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6〕19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8-11 公开日期:2016-08-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你单位建设常州市“一办四中心”政务管理平台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一办四中心”政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6〕190号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常政务办〔2016〕11号文及《常州市“一办四中心”政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建设常州市“一办四中心”政务管理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政务管理统一门户、政务OA协同办公系统、手机移动应用、考核管理系统、培训考试系统、监察管理系统、服务评价系统、微信公众号;开发“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7个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构建政务服务数据中心,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实现数据交换共享;搭建基础支撑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消息处理和日志服务。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25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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