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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三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7-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7〕12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7-05-31 公开日期:2017-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6月3日是今年我市第三个“学习日”。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三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7〕12号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6月3日是今年我市第三个“学习日”。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6月3日(周六)。

二、学习内容

1.刘奇葆同志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节选《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新华日报》2017年4月8日1版);

2.《费高云、丁纯、徐光辉同志在文明城市总评迎测工作推进会暨一季度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管理点评会上的讲话》(常建指办〔2017〕1号);

3.积极参与“爱常州·护文明”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市委部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并积极报送特色活动。

3.各单位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市局教育训练处文管,联系人:恽广岚,联系电话:81993076。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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