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来常调研污染土地建设用地准入监管工作。
调研组首先到曙光化工厂,实地查看了原污染场地的修复进展。11月18日,调研组在市国土局召开了座谈会。余立新副局长向调研组介绍了常州市在污染土地建设用地监管中的管理工作,在监管工作中,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严格依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执行监管污染土地建设用地准入,对全市建设用地的准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国土审批领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对于地块未按要求落实有关土壤调查评估工作,不予办理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用地手续。会上,市环保局、市农委分别就职责分工谈了在监管中的各自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