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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环保局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3-10 公开日期:2017-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
常州市环保局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常州市环保局承担着对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具体工作包括: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减排目标任务;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今年,全市环保系统要围绕推动“两聚一高”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现实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坚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力推进“263”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中坚力量,全市环保系统必须全力以赴,注重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主抓”和“配合”的关系。11个子专项中,5个是环保部门牵头,我们都编制了专项工作方案。要“干”字当头,“实”字打底,能排出项目的都要排出具体项目,不折不扣、一着不让地抓好落实。其他6个子专项,多多少少都有环保部门的任务,尤其是在“减煤”、“减化”上,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好用足环保倒逼力量,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达不到环保标准的钢铁、化工等落后和过剩产能,必须配合牵头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停。在这点上,环保部门必须尽责履职,决不能退缩,决不能手软。二是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从实现“263”专项行动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专项行动成效如何,不仅要有定量标准,用数字说话,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触手可及、亲身可享,不断增强环保获得感和认同感,感受到“263”就在他们身边;不仅要着眼解决一批具体问题,还要努力形成一批管长远的制度性成果,要让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环保责任体系,在“263”中进一步定型、进一步强化。
   (二)稳步推进垂直管理改革。江苏的“垂改”日益临近,在按时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的同时,紧紧抓“垂改”的大好时机,理顺和规范各级机构、人员和编制的设置,以满足目前日益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尤其要抓好改革过渡期工作,确保环保工作机制不变、责任不变、任务不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实现新老体系的平稳过渡。
   (三)深化生态绿城建设。以生态绿城为依托,推进太湖生态保护圈、长江生态安全带和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继续围绕“市民触手可及亲身可享”的建设目标,以安全绿城、多样绿城、舒适绿城、活力绿城、文化绿城战略为途径,拓展生态绿城建设内涵,实施生态源保护、生态廊道、生态绿道、城乡公园绿地、健康绿城和花园城市建设工程,进一步凸显常州生态绿城品牌,打造常州生态绿城建设升级版。加强环湖地区的生态修复与治理和长江生态岸线功能提升工程建设,加大生态引领区生态保护上的工作力度,着力扩展生态红线区域面积,提升生态红线区域功能。
   (四)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水十条”牵头部门的协调推进作用,联合发改、经信、水利、建设、农委、交通等相关部门实施省、市“水十条”的各项年度任务,大力削减工业、农业、生活、船舶等各类污染物,确保完成“水十条”各项考核任务。二是全力开展太湖治理各项工作,结合大力开展治太专项方案的最新要求,依据省政府、省太湖办有关部署,认真梳理编制我市治太目标责任书,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提升竺山湖、3条入湖河道和重点考核断面的水质。三是完善区域补偿机制。在省区域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建立市域内部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密完善辖区之间交界自动监测站点补充建设,依托自动监测网络的覆盖,实现辖市、区之间的断面补偿。四是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地下水调查评估等任务,推进饮用水规范化建设。五是强化水质应急管控。加大水质监测频次,对重点断面实施预警监测,及时调查和处置断面水质异常波动情况,加强应急调水引水,确保重点断面水质不发生重大波动,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五)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针对冬春季颗粒物污染、夏季臭氧污染的情况,今年重点实施“双防双控”,即:冬春季防颗粒物,控PM2.5、PM10,夏季防挥发性有机物,控臭氧污染。针对颗粒物污染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减少燃煤污染。完成华伦热电、长江热能、富春江热电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热电企业整合,停用东南热电35吨/时燃煤锅炉;完成市政府减少燃煤污染实施方案中35吨/时以下锅炉淘汰工作;新扩大的“禁燃区”范围内,年内完成60%的高污染燃料燃烧设备淘汰任务;实施中天钢铁热电厂高炉煤气锅炉脱硫工程和光华热电35吨/时锅炉天然气替代工程。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整治。推进中天钢铁原料码头机运线改造,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工地、堆场、道路扬尘管控。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完成印刷包装和集装箱、交通工具等7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调查和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工作。二是完成全市化工园(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三是成品油码头和配套油库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升级改造工作。四是加强机动车船污染防治,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和港口岸电系统建设,配合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出台工程机械环境准入制度。同时,强化应急管控,针对不同季节的空气污染特点,分别制定颗粒物、臭氧污染管控方案,排出相应的管控名单,分别落实到三级网格和被管控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另外,在臭氧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加油站限时加油和机动车限行措施。
   (六)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有计划开展农用地污染调查,组织开展对工业遗留场地和突出问题区域的土壤污染调查,建立土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组织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七)不断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监管水平。一是提能力。要大力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鼓励产废量大、种类相对单一的园区和企业自建危废处置设施,想方设法、多个渠道提升安全处置能力。二是减存量。开展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超期贮存问题。对危废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地区,坚决实施产废项目区域限批。三是强监管。开展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打击行动,会同有关执法机构加大道路、水路特别是跨境路口、收费站点、船闸码头的巡查抽查。对转运手续不全的,要依法立即扣押;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八)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有效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网格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齐抓共管推进环境监管各项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下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决不能让网格划在纸上、责任悬在空中。二是有效强化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将“严重污染环境”情形增加到18种,突出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治,相对简化了“有毒物质”的认定,明确了监测数据的证据资格等等。应当讲标准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与司法部门配合的主动性和专业水准,做到有案必移、移送必准。三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污染源、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两库一平台”,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四是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扎实开展化工、印染、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五是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水泥行业的发证试点,年内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涉及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的核发,2020年之前实现全覆盖。
   (九)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队伍建设的主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环保队伍。在座各位都是各单位、各处室的负责同志,治污染、保生态我们责无旁贷,抓党建、带队伍也重任在肩,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业务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不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其摆在突出位置,还要在行动中积极落实,既要“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自选动作”有特色,有效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凝聚起全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树立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教育,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优化队伍结构,立足岗位成才,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部门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预算的常州市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6户。常州市环保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5户。

2、部门预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州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户,为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常财预[2016]16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常州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2号)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常州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财规[2013]2号)要求编制。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5060.9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5060.9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本年结余14万元,为非税收入结余。

1、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506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44.95万元,其他资金572.9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43.02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506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5.3万元,项目支出1181.66万元,结转下年14万元。

3、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0.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80.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86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70.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386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项目支出1181.6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第二部分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7〕X号)填列。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060.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68.65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060.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244.95万元。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244.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1.64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57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9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单位: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24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02万元,增长523.1%。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中心其他资金预算减少,上年结余资金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5060.96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12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财政政策性追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2.64万元,增长41.0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3.节能环保(类)支出3865.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监察、污染减排、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66.4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致相关预算增加。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70.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致相关预算增加。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8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4.42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以及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8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3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常州市环保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常州市环保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060.9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4.95万元,占83.9%;

其他资金572.99万元,占11.3%;

上年结余资金243.02万元,占4.8%。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常州市环保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60.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865.3万元,占76.37%;

项目支出1181.66万元,占23.34%;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常州市环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4244.95万元、支出总预算4230.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91.64万元,增长22.9%;支出总计增加891.6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以及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23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1.6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1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人员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1万元,增加了7.1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人员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及缴费基数调整。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9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及缴费基数调整。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5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65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支、局本级及支队增加了公车改革相关补贴等。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18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1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预算单位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预算支出。

5.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14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6.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支出46万元,与上年持平。

7.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12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2.84万元,增加21.57%。主要原因是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工资福利支出的政策性追加。

8.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5万元,减少71.4%。主要原因是市环境监察支队一次性项目预算减少。

9.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项)支出4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4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61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财政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政策性增人增支及缴费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65万元,增长120.6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财政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政策性增人增支及缴费基数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14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财政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政策性缴费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环境保护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86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0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1.64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86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0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59.84万元,比2016年增加285.99万元,增长60.7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家预算单位(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9.87%;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7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3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本级、环境监察支队、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单位公车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0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0.7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成本支出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3.08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培训成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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