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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19〕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1-22 公开日期:2019-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
关于做好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科院、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意见》(苏教职〔2018〕9号)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和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及考试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是衡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科院、各职业学校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相互配合,强化落实考区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统筹协调好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考务、教学教研等组织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常州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鹏(市教育局副局长)
      常仁飞(市教育局副局长)
      纪  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林  春(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黄  屹(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桂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书记、副院长)
      陶  洁(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二、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高职处负责组织协调、学籍核对等工作;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考点建设、考务组织等有关经费的保障等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报名和考务等工作;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教育教学指导、技能考点建设、专业基本技能考试组织等工作;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考区考试组织和考点建设工作;各职业学校负责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工作,落实考点的建设工作以及各项考务等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提升教学质量。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参加省各专业的课程标准建设,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注重过程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业水平。
  (二)加强考点建设。考点学校要成立专门考点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咨询有关部门,组织研读省考点建设指导意见,依据省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考点建设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考务工作。各参考学校按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学生报名,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组织考试。
  (四)注意考试安全。考试过程中,参考学校要安排专人送考,注意学生饮食、交通、住宿、人身等安全。考点学校要加强考试组织,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考试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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