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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1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委[2013]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3-10-22 公开日期:2013-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常环委[2013]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今年是我省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的第一年。上半年,各地围绕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强化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和利用水平稳中有升,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秋收在即,为指导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将《常州市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方案制定各自辖区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3年10月22日

    常州市201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是我省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的第一年。为落实省有关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禁烧和保护生态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方向,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项目驱动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疏堵结合、疏堵互促”原则,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各辖市(区)政府负总责,职责部门抓落实,收贮体系健全,全社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秸秆利用“1+X”(即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多种形式利用为辅)的模式,加大秋季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工作力度,确保秋季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其中机械化全量还田28.81万亩以上。通过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以疏促堵”。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2013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时期为10月15日至12月10日。

    (二)利用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当季水稻秸秆。

    (三)利用方式

    1、机械化全量还田或油菜田覆盖;

    2、秸秆离田堆放收贮(秸秆清田行动);

    3、离田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综合利用工作。10月25日前,要健全完善辖市(区)、镇(街道)、部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责任,明确考核奖惩办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离田的秸秆收贮点建设与管理负总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鼓励综合利用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活动,广而告之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途径和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以现场会、培训班和技术讲座形式,推广成熟实用、易于操作、效益明显的利用技术,引导农民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营造鼓励综合利用氛围。

    (三)加快收贮建设,保障禁烧与利用工作推进。10月30日前,各镇(街道)要建成能堆放辖区内离田秸秆全量的收贮点,落实管理责任人,保证离田秸秆的堆放收贮。秸秆及时离田是解决农民焚烧的关键,是保障秸秆多形式利用的原料基础。建点选址要与村庄保持安全距离、远离水系、便于交通运输。建点规模原则上每500亩设1个,可视实际情况确定。各辖市(区)收贮点清册须载明收贮点名称、地址、GPS值、收贮规模、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四)强化督查指导,提升综合利用水平。11月30日前,各辖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和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机械还田目标任务,指导秸秆利用企业与各镇(街道)的利用任务对接。对在建的财政扶持秸秆利用项目实施督查,确保项目按期按要求建成并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五)以利用成效为导向,开展工作考核。12月10日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督查情况、各地秸秆收贮点建设实际、上报的利用量统计、焚烧火点通报等,组织对各辖市、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我市已出台的奖补政策、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认定、下年度扶持项目等挂钩。

    请各辖市、区政府于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秸秆收贮点清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钱张明;联系电话:8568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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