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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3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3-11 公开日期:2013-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你公司日常工作运行需求,更好地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州市轨道交通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常州市轨道交通业务用房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轨道司〔201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你公司日常工作运行需求,更好地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州市轨道交通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二、该项目对你公司租赁的位于太湖东路9号的业务用房进行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9660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一层设置接待大厅、报告厅、会议室、办公室、食堂、厨房、监控及值班室等,装修建筑面积5303平方米;二层设置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装修建筑面积2674平方米;三层设置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活动室等,装修建筑面积16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顶、墙面、地面、门窗等装修,配套安装水电气、消防、监控系统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9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63.8万元,其它费用140.3万元,基本预备费88.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公司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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