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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7-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7〕26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7-05-11 公开日期:2017-05-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城管〔2017〕2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2017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和《2017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实现“两聚一高”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受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以及规范部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6]182号)要求,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市管道路)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下放工作,确保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促进电子政务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完成部门内部政务服务全流程改造,形成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方式,加强信用监管,修改完善《常州市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常城管[2016]16号),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加快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局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化检查要素,包括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及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二、强化城管法治保障

    4.加强城管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住建部“用5年左右(2016~2020年)的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2017年,要完成《常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政府规章的制定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到全程留痕、立卷归档,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印发前必须由局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并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后评估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今年将对所有以城管行政执法局名义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废止或完善。适时对我局代政府起草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点评,提高政府立法制规的有效性和科学性。2017年,要完成《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制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在完成局本级和下属相关单位配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公职律师制度。

    7.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局网站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在许可或处罚行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程和相应格式文书,提高答复办理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紧扣国家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序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编办积极推进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厘清部门职责和职权边界,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区执法事权分工,优化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结合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理顺城管执法与开发园区、中心镇综合执法的关系。

    9.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暨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工作补充意见》,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和服务水平。统一城管执法队伍服装标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年内完成采购、配发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出台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对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记录等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局政策法规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每半年组织召开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会,提高案卷办理水平。

    11.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探索城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质量,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理顺信访受理途径。构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流程等工作,把原先的信访类问题分为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和意见建议及其他类四大类,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1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内部纠错以及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14.认真应对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与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良性互动。严格执行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相关机构和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质量限时完成应诉答辩,按时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落实《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建立健全庭审旁听制度,年内组织机关有关人员赴省高院对涉及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旁听,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5.落实普法工作。根据市“七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建立法治宣传责任制度,推进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系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参加“12•4”法治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百姓走进城管”系列公益活动等,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公众参与、全民城管”的浓厚社会氛围。深化新法宣传,年内着重宣传《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全局集中组织开展1~2次法治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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