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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8〕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1-22 公开日期:2018-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
关于开展201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2017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遴选。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具体遴选形式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遴选汇总名单、遴选综合报告(电子稿,见附件1)于2018年3月6日前发常州市教育局审定。
  2.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遴选。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已经获得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2017年4月26日前)的学校中推荐。推荐数量不作限制,各地可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实际成效和示范性考虑确定。
  3.局属及有关学校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示范校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组织。各有关学校可结合实际,于2018年1月25日前自主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须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由推荐学校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审核时间是2018年1月25日—2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准备
  1.网上申报时必须提交《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3),其中,申报表内的近三年(2015—2017年)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应重点围绕“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办学、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师生法治宣传教育”等提炼特色、总结经验,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在进行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网上申报的同时,各申报学校需围绕近三年(2015—2017年)依法治校工作制作展示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视频资料压缩成flv或wm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各报送学校需自留电视播出版本,标清压缩成mpeg-2格式(6M码流),高清压缩成mp4格式(1M码流))。展示视频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为确保视频接收无误,请各辖市区教育部门集中向市教育局法规处报送,市教育局法规处不接受学校单独发送的视频。
  三、考核公示
  1.市教育局将对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展示视频初审合格的学校进行现场抽查考核,考核依据是《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标准》(2017版)(见附件4)。抽查比例原则上是各地区申报学校的2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命名。
  联系部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史尔娜,联系电话:85681379,邮箱:625677718@qq.com
  
  附件:
  1.2017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汇总表
  2.江苏政务服务网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3.2017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4.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标准(2017年)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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