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监〔2014〕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根据省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检查内容和市公安局、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实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经营单位排查上报的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隐患。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产品实名登记、销售和存放规定,并按照省局检查的时间安排、检查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防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8日
常安监〔2014〕58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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