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3号(总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25日,对市教育局下属实验初中、勤业中学、清潭中学、北环中学、翠竹中学、北郊初中、田家炳初中(以下简称“7所初中”)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审计涉及的7所初中隶属于市教育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共有在校学生9605人,教职员工814人,离退休职工473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
市教育局所属公办普通初中共14所,2013年度收支规模为:收入合计29426.96万元、支出合计29576.92万元。
本次审计涉及的7所初中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合计15185.06万元(占市教育局所属公办普通初中总收入的51.60%),支出15396.31万元(占比52.06%),本年结余共计-211.25万元,累计结余共计343.91万元。2013年末,7所学校资产总额共计1851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523.46万元),负债总额共计320.95万元,净资产18189.74万元。
(三)食堂管理情况
本次审计涉及的7所初中全部实行食堂委托经营的管理模式,学校提供场地和部分设备,通过财政招投标平台确定餐饮公司负责日常经营,学校不收取租金,但对食品质量和价格有相应的控制。
(四)代收费情况
2013年学校主要收取校服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两项代办费用。校服由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统一招标确定若干供应商,学校选定服装款式并将收取的校服费支付给装备中心,由装备中心统一采购。社会实践活动费按照每人每学期100元的标准收取,用于相关活动的门票、交通费和食宿,多退少不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7所初中紧紧围绕常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工作目标,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通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在教学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培育、校园信息化提升等方面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能执行财政财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但部分学校在财务收支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在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方面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部分资产未及时完成变更手续、个别资产核算方法使用不当;二是部分往来账管理欠规范,收支核算不及时;三是个别学校结余资金上缴不及时;四是个别学校应收款的回收不及时。
四、审计建议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收入、支出与资产的真实和完整。加强对有关往来款项的清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资产运行状况,对应报废的资产要及时清理并履行相关报废手续。
常州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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