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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5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9-15 公开日期:2015-09-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原则同意市第三人民医院实施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55号
市卫计委: 

    你委报来的《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卫规财〔2015〕1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原则同意市第三人民医院实施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兰陵北路300号,规划用地面积49400平方米,新建、改建总建筑面积55863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建筑面积41363平方米(含保温层建筑面积111平方米,不计容),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传染病病房大楼、公共卫生门诊楼、医技科研教学综合楼、门卫、地下室等,改造肝科楼、肺科楼、制剂楼等现有建筑。

    1、传染病病房大楼。地上框架10层,建筑面积17048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感染性疾病、肝病、艾滋病等病房,设计床位450张。

    2、公共卫生门诊楼。地上框架3层,建筑面积3107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挂号收费、药房、门诊、输液、血液透析等用房。

    3、医技科研教学综合楼。地上框架4层,建筑面积11266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医技、科研教学、药库等用房。

    4、污物暂存用房。地上框架1层,建筑面积24平方米。

    5、门卫。地上框架1层,建筑面积33平方米。

    6、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建筑面积9774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泊位343个。

    7、改造肝科楼、肺科楼、制剂楼等现有建筑。改造现有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其中:肝科楼改造为突发公共卫生疾病救治门诊和病房楼;肺科楼改造为行政办公楼;制剂楼重新装修;6号楼改造为食堂和职工活动室;工会食堂改造为门诊过渡用房;病员食堂改造为过渡用职工食堂;拆除现有药房、器械室。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13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696万元,其它费用8930万元,基本预备费168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4)变第00185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审〔2015〕71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2015〕119号)。

    五、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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