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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涉企检查精准化十项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4-001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依法办〔2024〕9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4-05-06 公开日期:2024-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涉企检查精准化十项措施》的通知
市依法办关于印发《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涉企检查精准化十项措施》的通知
常依法办〔2024〕9号

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依法办、常州经开区依法办: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市依法办制定了《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涉企检查精准化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涉企检查精准化十项措施

一、检查对象入库精准化。依托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数据库,做好审管衔接,加强“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涉企检查备案”等系统数据对接,完善检查对象实时数据,加强数据比对与清洗,提高检查对象数据库的精准度。按照部门检查监管职责和应进尽进的原则,建立完善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入库企业清单,形成部门检查监管底数清单,严格落实检查对象出入库管理,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入库企业清单动态调整。

二、检查对象分类精准化。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为划分依据的涉企分类检查监管模式,对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高风险作业类型、环节等进行分类统计,结合部门历年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情况,探索完善检查监管领域特别是重点检查监管领域对象分类数据库,建立重点检查监管对象数据库和一般检查监管对象数据库,实施差异化分类动态检查监管。

三、检查监管分级精准化。按照依法履职和属地负责原则,依托部门权力事项清单、重点检查监管领域清单、检查监管底数清单,建立健全部门检查监管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执行有力的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网格治理,理顺市、县、镇域三级检查事项清单和责任分工,形成纵向层级监管责任明晰和横向监管部门任务目标明确的三级立体检查监管模式。

四、检查事项指引精准化。落实《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梳理部门分级分类检查事项清单,出台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或者检查事项指引,细化涉企检查事项的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检查流程、结果认定、检查反馈、备案公示等。探索事故隐患风险重点企业检查事项“一企一表一指引”,按表检查。建立涉企检查企业监测点,做好信息化建设和源头控制,实现分级分类检查监管全过程留痕和重点领域检查全覆盖。

五、联合检查协同精准化。科学合理界定检查事项联合检查的可行性,出台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可联检事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检查业务协同,实施联合检查。加强综合检查监管,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可联合检查部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检查监管体系,根据联合检查科学性、操作性和企业规模、意愿等实际情况,优化检查协同机制方式,形成联合检查工作流程闭环。科学界定联检部门承担的具体职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及相关责任追究,推动联合执法的科学有序开展。

六、检查方式选用精准化。依托大数据和“我的常州”政企通涉企检查备案等系统,归集政务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模式,推进部门间横向分享以及市、县、镇域三级数据联动,强化数据分析运用。借力新技术新媒体等排查涉企生产经营涉及相关部门监管领域,科学选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加强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清理规范工作,构建完善以远程检查监管、移动检查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检查为基础,以现场检查为重心,以新技术为支撑的涉企检查监管模式。

七、现场检查环节精准化。规范涉企现场检查,科学合理地运用实地踏勘、查验证照、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法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围绕燃气、危化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装饰装修、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民爆、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及吊装作业、检维修作业、涉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实施分类差异化检查。

八、行政强制实施精准化。涉企行政检查中,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不得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企业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和用语示范实务指引》,全面推进柔性文明执法。

九、重大隐患判定精准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厂中厂”企业外包外租行为,推动承发包和承出租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事项隐患排查判定规范,加强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门和企业的宣传培训,探索采用“自我排查+技术评估+专业评审+重点督查”方式,有效破解重大隐患查不出、隐患判定把不准的问题,及时研判安全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事故隐患治理精准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对企业安全隐患信息登记、评估、分类、处置、分析的全过程流程化管理。以事故多发行业领域、高风险点位和时段为重点,建立以易发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覆盖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体系,精准行使行政检查权,有效排查安全隐患情况,对隐患进行有效跟踪治理,对于事故隐患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台账,实行闭环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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