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低收入人口的就业援助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低收入人口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落实就业援助和补贴政策,促进低收入人口实现就业创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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