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及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1〕76号)要求,我局于5月中、下旬,组织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今年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综合大检查在市住建局统一部署下,各属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从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多个专家检查组,认真开展“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706项(建筑面积 4278万㎡),项目数与面积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0%左右。其中市区177项(建筑面积1389万㎡),溧阳市86项(建筑面积467万㎡),金坛区110项(建筑面积562万㎡),武进区157项(建筑面积740万㎡),新北区117项(建筑面积786万㎡),常州经开区59项(建筑面积334万㎡)。此次检查重点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危化品管理等,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同步开展。各检查组对照最新检查表式量化打分,检查信息同步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作为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及项目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准备迎接检查,市场行为不断规范。质量、安全意识持续增强,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得到推广应用。优秀企业争先创优氛围浓厚,优秀项目、精品工程数量明显增加。各属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文明施工、长效管理进步明显,绿色智慧工地进一步得到推广。“两场联动”的积极效应得到充分展现。
本次检查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单位有: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丁香路以南、中吴大道以东(CX060207)地块开发项目:质量控制精细,采用我市推广的土建、安装特色做法十多项,总体观感质量较好,成品保护到位;通道防护棚、临边洞口等部位全部采用定型工具化标准防护;采用盘扣式模板支撑架,移动式总配电房,设置VR安全体验室;自动冲洗平台、喷淋、洒水保洁等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常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凤凰世纪广场项目:混凝土构件交接处方正密实,结平板平整密实无裂纹,剪力墙根部使用钢板止浆条,成排开关、插座盒间距一致,标高统一,PC套管浇筑成型;施工现场使用集成式配电间和集装箱式临时用房,采用定型化标准通道防护棚,楼梯间、楼层临边采用定型工具化防护,运用临边预警监测等智慧工地技术,体现了较高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名制考勤等农民工管理四项制度落实较好。
还有,江苏晋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以南惠山路西侧(GX080611)地块项目商办楼;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北区百馨西苑五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四标段;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江苏天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一期)项目;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溧阳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互通安置房建设工程;江苏佰拓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常州中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西太湖揽月湾西侧地块四期项目;江苏常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常州凯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建凤凰新苑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等一大批项目:整体施工质量较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较高,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落实到位。
本次共检查了58家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能坚守质量底线,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大部分企业有专人负责扬尘控制工作,试验室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原材料及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抽检的天然砂氯离子含量、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全部满足规范要求,水泥和外加剂质量较好。
本次共检查18家桩基检测机构。主要检查了检测人员、设备、检测方案、原始记录及报告、档案管理、桩基检测现场、检测信息化管理、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地基基础检测质量稳步提升。多数检测机构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设备配置符合要求,检测方案、原始记录及报告进一步规范,检测档案管理、桩基检测现场基本符合要求,对检测信息化管理、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要求执行总体较好。
二、存在问题
本次综合大检查也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问题,市区五个检查组共发出检查意见书32份,整改通知书40份,停工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4起,主要问题如下: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力,不规范行为较多
一些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领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土方开挖、桩基施工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开发企业将应该纳入总承包范围的桩基、外墙保温、门窗、防水等专业工程擅自指定分包单位,造成建设、总包、分包三方之间关系不顺、责任不明,带来施工安全风险;少数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将人工费拨付至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监理费。例如:常州茗涵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江中路东侧、童子河南路南侧(HX070402)地块项目,未能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资金支付凭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还有,部分未委托监理的厂房类项目,建设单位没有能力履行原本该有监理单位履行的职责,现场管理混乱,实体质量、安全总体较差,未按有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款。例如: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向施工总包单位(常州振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现场杂乱无章,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差。
2.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能力仍需加强
有些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对分包单位、劳务作业班组管理不力,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现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实体质量较差。例如: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火车站南广场南侧B地块S9#办公项目: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安徽帝后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常州市信用管理手册,防水分包单位(上海申宝)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委托支付协议,农民工工资投诉网络不完善,农民工工资台账不齐全。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丽华北路东侧劳动中路南侧(DN040402)地块项目:未提供项目经理带班制度,精装修施工阶段未使用实名制考勤系统,未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3.施工质量控制不严
有些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流于形式,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没有针对性,现场实际施工与方案不一致。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不到位,技术交底没有针对性或未交底的现象还有存在;砼面不平整,振捣不密实,结构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准,施工缝处有夹渣,构造柱箍筋抗震弯钩不足135度,砌体及二次结构观感质量较差,构造柱马牙槎、拉结筋长度不符规范要求等情况仍然较多。个别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粗放,实体质量较差。例如:上海叠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青龙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40126)地块建设工程:18#楼六层厨房、卫生间插座回路所预埋PVC管型号与设计不符,18#楼强电井内未预留与每层楼板钢筋相连的接地体,卫生间高低差不符合要求,PC叠合板套管处破损,13#2层柱Φ14钢筋电渣压力焊复试报告时间滞后于现场实际施工时间。常州市振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新建车间四项目:成品砂浆、实心砖缺合格证,屋面采光、通风未按图纸施工,窗质量证明书无壁厚参数,型式试验报告不正确,安装部分未见报验资料,室外牛腿已施工,尚未提供设计图纸。
4.安全潜在风险仍然较多、标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一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意识仍然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明显不足,潜在安全风险长期存在;工人教育、危大工程技术交底及企业安全自查等基础性工作流于形式;存在外架、模板支架、内粉脚手架不按方案搭设,移动操作平台管理不严,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施工电梯、塔吊维护保养不到位,现场临时用电与方案不符,小型机械未设置末端箱,导线随意拖地等现象;施工现场定型设施使用较少,标准化管理水平仍然偏低。
个别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例如:江苏诚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巨弘捆带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铝锌钢带、高强度捆带、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车间一):支护图纸未经设计评审,深基坑方案不符现有图纸,基坑长期积水,电工、架子工、焊工缺三级教育,培训教育照片不齐全,教育培训计划不齐全,绿色、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清单不齐全,基坑临边缺防护栏杆,导线随意拖设且架设在钢筋上,木工棚部位无消防措施。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三期项目:商铺落地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水平杆与外架拉结,无限载牌,17#房屋面塔吊通道搭设不规范,16层支模架立杆直接支撑在后浇带位置,17#房悬挑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落地式操作平台水平拉杆与脚手架连接。
5.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出现松懈苗头
一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当前大气污染、扬尘防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尤其是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常州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不能自觉落实我市有关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部分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不能真正责任到人,“六个百分百”未能坚持长效管理;自动冲洗平台、雾炮车、围墙围挡喷淋等抑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防尘网不符合环保要求,临时道路、施工场地保洁不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严,在线监测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且未采取抑尘措施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6.现场监理履职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监理市场不理性竞争、低价中标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总监、总代到岗履职不力。施工现场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不较真”,未及时签发书面监理通知单,或对签发出去的通知单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复,进行销项闭合,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履职能力及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施工实际情况,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代签字,监理工作记录内容不完整且与旁站、平行检验、工序报验资料不对应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例如: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丁香路南侧、月季路西侧地块项目:监理规划中危大工程分部项无针对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品部件吊装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未提供;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引用规范及原材料复试项目不正确;悬挑脚手架、施工电梯等安全细则专业工程特点不明确,缺盘扣架监理细则;总监代表不到岗,专监多人不到岗,监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全;旁站监理方案分部分项项目不全,缺土方回填、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节能保温等旁站内容;不合格项(8#房三层墙柱电渣压力焊)退场(割除后重新焊接)措施不闭合,且记录日期与不合格项台账登记日期不符;设计变更无监理通知单。
7.检测机构、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当前,受诸多因素影响,混凝土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原材料质量有下滑趋势。本次混凝土企业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8份,部分企业质量控制人员配置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生产数据未全部上传,“动态监管系统”中红色黄色预警较多,存在使用未登记的外加剂等问题。
本次检测机构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大多数检测机构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检测工作水平,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处理意见
(一)对常州丁香路以南、中吴大道以东(CX060207)地块开发项目等22项工程(详见附件1)给予综合表扬。
(二)将青龙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QL040126)地块开发项目等12项工程(详见附件2)列为综合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三)对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企业,常州博爱市政建材有限公司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单位, 余卫等16名项目经理,予以单项表扬(详见附件3)。
(四)将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等5家施工企业,张丽群等5名项目经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家监理企业,徐立峰1名总监理工程师,列为单项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详见附件4)。
(五)对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叠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振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被列为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的项目不得评为标化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根据有关规定对通报单位进行信用扣分,上报省住建厅备案。外地施工、监理企业通报情况抄告企业总部和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工程违法违规情况抄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四、下一步工作
1.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
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发了书面整改(停工)通知书,项目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至属地监管部门。同时要举一反三,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下阶段,属地监管部门要对通报的项目进行“回头看”,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抽查频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采取扣除企业信用分及行政处罚等措施。
2.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抓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作为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所有在建工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七一”前后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当下,我市正进入夏季高温季节,高温、汛期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施工安全极为不利,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重点围绕“防汛、防台风、防火、防暑、防中毒”等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准备,防患于未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安全。
3.动真碰硬,大力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
各属地管理部门要按照《常州市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常住建〔2021〕63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建设程序与工程承发包、个人执业及到岗履职等方面,扎实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无证施工等问题,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形成开放平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方案整治内容,全面自查本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报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同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4.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程品质
针对当前工程质量方面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尤其是质量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各级管理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大力推行质量标化管理,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工程品质。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我局出台的关于成品住宅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施工样板及交付样板制度,打造精品住宅工程,切实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二是严守工程质量底线,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强化建筑材料源头质量控制,着重加大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力度,坚决对不合格混凝土生产企业限制市场准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三是强化标准意识,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扎实推进质量通病治理。推行“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模式,贯彻执行《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营造质量标准化建设良好氛围。从材料进场到各道施工工序把关,从隐蔽工程到分项分部工程验收都要一丝不苟,杜绝一切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质量行为,切实将各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5.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住建部绿色建造试点为契机,以省级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为载体,大力推行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使用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推广使用装配式临时用房、标准脚手板、盘扣式脚手架等先进技术和产品;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及防治、塔吊预警、维护倾覆报警、施工电梯人脸识别、出入口视频监控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省级绿色智慧示范工地的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行绿色智慧工地创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6.持之以恒,将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长效管理
项目参建各方及全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理解、支持政府部门主导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扬尘防治纳入建筑施工长效管理,常态化高标准执行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同时,各级管理部门应实施精准防治,统筹扬尘防治和施工作业正常推进,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82号)要求,用好分类管控和豁免管理规则,为我市大气质量达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7.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常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及银行代发工资等“四项制度”,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总承包企业对“四项制度”落实负总责,规范劳动用工,严格实名制考勤管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认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不得发放无相应实名制系统考勤记录人员的工资;监理单位应对现场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
各属地管理部门应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让建设、施工等单位充分理解、支持相关管理要求;同时要加大监督执法的频次与力度,采取将制度执行情况与竣工验收、信用考核、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挂钩等措施,并对违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四项制度”100%落实。
附件:1-4下载
1.常州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综合表扬项目名单
2.常州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综合反面典型案例名单
3.常州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
4.常州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反面典型案例名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