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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1-14 公开日期:2019-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委申报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常州二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卫生健康资源供给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原则同意你委申报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武进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东至府南路,南至滆湖中路,西至武宜南路,北至永胜路。占地面积13879平方米,新建总面积1447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014平方米,新建25层住院楼及4层医技楼各1幢,新增床位1000张;配置机动车停车位880个,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101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120万元,其他费用7908万元,预备费816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47-01-30195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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