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18年度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大力弘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人社精神,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就业创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8%。支持1.86万人成功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8.08万人,其中引领大学生创业0.48万人,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0.33万人。
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4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7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0.81万人,累计转移102.69万人,转移率80.06%。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服务率均达100%。
不断强化各类技能培训。组织20.02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4万人参加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其中0.99万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1.74万人参加创业培训。
二、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1.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9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53.58万人、离退休人员57.7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8万人、3.76万人。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4.17亿元,基金总支出176.90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1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4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04万人和1.88万人。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5.71亿元,基金总支出75.54亿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6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52万人,其中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8.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4万人。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比上年增加20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37亿元,基金总支出17.05亿元。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年末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57.4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养老保险36.85万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0.63万人。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1.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2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9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5.58亿元,基金总支出5.33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1.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7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6.41亿元,基金总支出5.08亿元。
三、人才人事
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4.23万名,其中实名制统计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3386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850人。
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74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2.25万人次。举办市级高级研修项目8期,累计培训1200多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全市有1.2万多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
全年共有6.17万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2.5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2.23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1143人位居全省第一。
建立“五位一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系,2018年共招聘1362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试点岗位统筹管理和创新型岗位设置,持续开展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全年组织实施人事考试110项,参考人数7.11万人次,14.1万科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四、工资收入
常州市市区(不含金坛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890元调整到每月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7元/小时调整到18.5元/小时。
溧阳市、金坛区执行省定二类标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720元调整到每月18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5元/小时调整到16.5元/小时。
五、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保持在98%和95%以上。审查企业集体合同8100份,其中企业工资集体合同7010份。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11470件,其中立案受理6398件,结案率99%。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案件5072件,占案件总数的44.2%。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89万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896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91件。全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在岗率100%。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0.37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2.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182.5万元。
六、行风和基础建设
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以及2018-2020年工作任务表,编印《人社知识应知应会600问》手册,以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
全市26个街道、36个乡镇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73个社区、653个村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标准化街道(乡镇)、社区(村)平台分别达到100%和99%;共配备工作人员1586人,其中专职人员1586人,专职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年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0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5家,为4.38万家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年末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452.5万张,社会保障卡用卡目录开通率100%,“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198.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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