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12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9-09 公开日期:2019-09-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原则同意你局下属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将晋陵集团收储的原焦化厂地块临时改建为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和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9〕123号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市体育局关于报批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体发〔2019〕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青少年足球发展,原则同意你局下属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将晋陵集团收储的原焦化厂地块临时改建为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和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运河路北侧、西密河东侧,原焦化厂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500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训练场地63116.8平方米,配套用房3000平方米。同步实施铺装、管线、景观、亮化、停车场、围网、智能物管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900万元。资金来源由国家专项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47-01-34990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