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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筠星堂装饰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1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4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0-22 公开日期:2018-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实施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筠星堂装饰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筠星堂装饰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筠星堂装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街区配套设施,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筠星堂装饰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宁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地块东至雪洞巷,南至青果巷,西至晋陵中路入口广场,北至雪洞巷。

三、该项目装修建筑面积1868.57平方米,庭院园林、绿化面积536.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外立面装修、室内装饰、室内水电安装、软件和设备购置、庭院园林和绿化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195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8%。

五、请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做好相关工作。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项目编码:2018-320400-50-01-36162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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