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
为了进一步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加快培养我市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根据《2013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委托苏州大学在常州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全市各级机关、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在职人员。
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人员应按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审批手续。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程序
预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6月21日
报名地点: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8660057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请登录常州考试网在“2013年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下载填写报考公共管理硕士预报名表,办理预报名手续。
正式报名时间由国务院学位办确定,公共管理硕士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网上报名,即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即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及填写好的相关报名表格,参加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审查。
三、考前辅导
MPA考前辅导工作由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承担,考生可根据需要,自主报名参加学习。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英语、政治理论三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苏州大学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为全国联考;综合面试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学习时间为3年,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校不离岗”,实行学分制度。完成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六、有关费用
2013年苏州大学MPA培养费总计人民币3.8万元(不含教材费)。关于学习经费问题,按照《关于参加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规定》(常组发〔2007〕2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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