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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录取2013年常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科教〔2013〕230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3-09-23 公开日期:2013-09-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录取2013年常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
关于录取2013年常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的通知
常卫科教〔2013〕230号

各辖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培训基地:

    根据《关于下发<2013年常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卫科教〔2013〕172号)文件要求,经城乡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择优推荐、辖区卫生局资格初审、市卫生局审核,现将201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辖市、区卫生局于2013年9月27日前到常州市卫生局科教处领取《常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录取通知书》。学员凭通知书于9月29日到相关临床培训基地报到接受培训。社会化招录学员按照培训基地安排实施培训。

    委托培养学员需与辖市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社会化招录学员需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复印件于10月15日前递交市卫生局科教处备案。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需根据学员类别,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实施培训。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要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带教质量;要制订学员的培训计划和轮转安排,做好各项教学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提供好后勤保障和生活补贴。学员信息尽快录入江苏省卫生厅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招录系统。各临床培训基地需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并将协议复印件和学员的培训计划、临床轮转安排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科教处备案。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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