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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10253/2023-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政务办
生成日期:2023-12-19 公开日期:2023-1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你局《关于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核准的请示》(武行审〔2023〕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部供热片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热能力和供热安全性、稳定性,同意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项目单位为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本项目拟改建1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替代现有的1台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5#锅炉)和1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6#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411号)要求,煤炭等量替代未落实的,电网企业不得对其进行并网调度。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编制了《常州华伦热电有限公司5#锅炉、6#机组技改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江苏省星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煤炭替代方案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星霖综〔2023〕1号)。在此基础上,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武进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煤炭替代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的报告(武发改〔2023〕16号)。该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煤炭消耗量19618.64吨标准煤,现已形成煤炭替代总量19618.64吨标准煤,其中现货量19618.64吨标准煤。

五、本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00万元,流动资金6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六、项目开工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未全部取得报建审批事项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做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等达标排放,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落实“三同时”要求。项目运行中,业主单位要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各项能耗指标控制在设计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运行。

七、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认真组织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44908号不动产权证书、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出具的《常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2023年9月)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310-320400-04-05-48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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