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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常州市“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5〕42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5-04-19 公开日期:2015-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常州市“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常州市“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常农发〔2015〕42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宣传《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升社会各界“护渔活水”、“以渔治水”生态文明意识,抵制和查处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经研究,我委拟组织举办2015年常州市“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随手拍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题内容

    作品围绕“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主题,取材内容包括长江湖泊禁渔期管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等“护渔活水”相关宣传、执法行动。

    二、时间安排

    投稿时间:2015年4月10日—10月31日。

    作品评选:2015年11月。

    三、参与方式

    常州范围所有公民均可参与本次活动。通过相机、手机等进行随手拍,并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上分享拍摄的精彩瞬间,拍摄的图片标题中应注明常州市“争做护渔使者,共建生态文明”随手拍活动。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是组照,照片应符合主题,形象生动,有感染力。

    2、作品必须为原创,照片应是纪实形式,表现手法、技法不限。

    3、照片应附简短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个人感悟等,字数不限。

    五、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新媒体分享截图或链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zyz2009@yeah.net,或上传常州渔政公众服务号“czyzjdzd”。

    六、评选与奖励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分相机组和手机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获奖作品及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主办方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单位: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地址: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楼309室(长江中路289—1号),联系人:苏志烽,刘维扬,联系电话:81668010。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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