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7-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7〕41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7-06-23 公开日期:2017-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扎实推进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我委制定了《常州市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常州市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承担的“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列入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计划。为有序推进我市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2017〕15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的全市农机化发展新常态,通过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常州水稻高产栽培和农机工业制造的优势,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推动集成技术标准化,引领苏南地区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栽培模式的建构,提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体系,达到国家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实现水稻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内秸秆还田、耕、种、植保、收获、烘干6大环节全程机械化生产,各项主推技术标准化,标准覆盖江苏省常州市全境。项目建成后实现标准化示范区水稻平均亩产650kg以上,通过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的集成应用,显著提高农机作业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比项目实施前亩均增效100元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示范区

在溧阳市、武进区和金坛区建成水稻生产秸秆还田、耕、种、植保、收获、烘干六大环节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片共计6个,总面积6万亩。

(二)建立健全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体系

集成应用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各环节技术,制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规程,总结形成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编制出台《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规程》、《麦茬水稻机械化耕整地技术规程》、《水稻微喷灌硬地集中育供秧技术规程》、《水稻机插秧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规程》、《水稻机械化高效植保技术规程》、《水稻联合收获技术规程》、《稻谷产地烘干技术规程》等。

(三)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示范与推广

组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现场演示、技术培训。发布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案、相关政策等。以市为单位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着力技术标准的示范和推广,积极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在示范片内扶持20个左右有影响力的农机合作组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服务,示范推广技术标准,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任务分工

为确保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并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委办公室:负责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委市场信息处:组织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的申报,标准制定人员培训等。

(三)委农机处:负责示范区主要农机具的购置补贴和有关作业补贴落实,开展项目监督管理,做好项目有关会议、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委科教处:组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标准制订相关试验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五)委计财处:负责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财政扶持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

(六)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示范区农机安全监理和“平安农机”创建。

(七)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各单位项目实施,规划标准化示范片地点。负责并指导有关单位水稻全程机械化6大环节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的相关技术培训。

(八)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示范区水稻生产农艺措施的技术指导。

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等辖市区农林(业)局相关部门参照市级部门分工,抓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各辖市区按照归属地认真抓好6个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落实农机作业机具、农机作业主体等;二是落实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的编写人员,组建技术团队;三是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现场观摩、演示和培训;四是加强技术(标准)规程应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做好标准化推广工作;四是收集好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相关数据资料,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区建设期为3年(2017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

2017年1月—2017年4月,确定作业地点、面积,完成农机具配置,确定主推技术。

2017年5月—2017年12月,开展秸秆还田、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烘干水稻全程标准化作业试验示范,完成各环节标准(技术规程)草案编写,总结形成《稻麦轮作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手册。

2018年1月—2018年12月,示范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验证,开展技术培训和观摩,集成各环节技术规程,组织专家认证。

2019年1月—2019年10月,进一步完善各环节技术标准,实施市级地方标准提升,集成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实现示范区及周边水稻标准化生产。

2019年11月—2019年12月,资料整理,项目总结,准备验收。

(二)项目目标考核时间:项目于2019年12月申请验收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将把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把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纳入对辖市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市农委和市质监局联合成立“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农委和市质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站负责人和辖市区农(林)业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推广站,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形成高效的工作推动机制。

(二)完善投入机制。市农委将分3年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要在农业机械新技术推广、农机购置、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方面积极争取部、省、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和壮大项目示范区内的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整合和调整资金的投向,重点向水稻全程机械化主推农机具和标准化农机作业倾斜。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整合、带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水稻全程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的投入新机制。

(三)保障技术支撑。市农委和辖市区农林部门发挥组织、人才、技术优势,整合力量,牵头成立农机推广技术专家组,明确主推技术,结合稻麦周年机械化高产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新机具、新技术、新品种进行技术示范和服务指导,为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强系统内部的协同配合,由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各机械化水平的监测、评估和计算等工作,真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顺利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整个工作正常运转,高起点、严要求、高质量的搞好项目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管理、人员调配和资金的计划安排和管理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团队力量,调动参加单位和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