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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2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8〕2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11-09 公开日期:2018-1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
关于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常教基〔2018〕27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开展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现高二年级学生)。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1:30开始。
  三、考核办法
  从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随机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即每位学生做三个实验。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本次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各高中负责组织。各辖市、区学校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xx学校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电子稿)上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信息(包括:学校名称、考核起止时间、学校地址、学校督考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等信息)进行汇总,并于2018年12月13日前上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局属各高中及有关学校请将《xx学校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电子稿)及学校联系人及手机号等信息于2018年12月13日前上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
  考核内容及评价将于12月14日前公布。
  五、考核结果
  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由主考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当场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各校另行组织补考,补考的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考核结果应与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挂钩。
  2.各地、各校要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开齐开足规定实验,按照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加班加点,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在实验操作考核全部结束后,学校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存盘以备查。各地、各校应认真进行总结,各校于2019年1月11日前填写工作总结表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1),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见附件2)。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安排每所高中实验操作考核的督考人员。每所高中校安排1人,用于辖市区内部对调督考;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从基教、教研和建装中心抽调相关人员2人,用于全市实验操作考核的督查人员。局属高中各推荐1人,参加局属高中的实验督考工作。以上人员名单均需填写回执,回执须在2018年12月13日前上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见附件3)。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核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辖市、区实验操作考核进行巡视和抽查。
  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顾松明,电话:85681350;各项材料请上交至邮箱:185575333@qq.com。
  
  附件:
  1.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工作总结表
  2.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总结表
  3.常州市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各高中校督考人员及推荐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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