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人大及市政府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常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列入调研项目。按照调研方案时序安排,6月19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处、站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新北、武进两地开展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调研。
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价值。新时代赋予了湿地保护工作的新使命、新机遇,也对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研组在两地调研期间,与分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湿地具体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围绕湿地定义内涵、管理主体、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占补平衡、限制利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带着提纲,特别是当前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期待如何觖决、条例有关条款内容设置的针对性、可行性等方面事项,通过倾听他们的心声,进一步了解需求,以达到真正通过调研提出对策,为湿地保护立法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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