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台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常防传发[2021]16号,因受第6号台风“烟花"影响,我市处于二级响应,为确保船舶和人命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1年7月25日20时起至二级响应解除;
二、管制水域:常州市辖区内河水域(长江除外);
三、相关要求:
1.水上风景旅游区游览船停航、船舶禁止航行、水上水下活动停止作业;
2.管制期间所有进入常州辖区水域的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桥区、湖区水域禁止锚泊);
3.加强船员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及时调整系泊设施,防止船船走锚、碰撞;
4.解除二级响应后,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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