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州市财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5681812。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常州市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常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2016年出台《常州市财政局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常州市财政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局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履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职责,配备2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基本保证了财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2017年,市财政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常政办发〔2013〕15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54号)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做好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新版办公系统中加入信息公开模块,使信息公开选项成为发文流程必选环节,旨在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且提高财政干部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和业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三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合同信息、投诉处理结果等。四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要求各处室紧扣公开时限,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审批和上网流程,指导督促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现信息公开范围已覆盖至具有公共职能的3家事业单位。五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六是及时登记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2017年办公系统加入依申请公开模块,使我局依申请公开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流转,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告知。七是耐心解答信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满足来人来电的信息需求。
(三)注重创新创优,拓展公开载体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常州财政信息网各主要信息栏目,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宣传,及时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加强网上互动环节管理,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
二是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共参加新闻发布会6场,参加政风热线1期,积极与《常州日报》合作,隆重推出每月财政宣传专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公共媒体宣传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和财政改革情况,开展电子政务活动。
三是举办各类政策宣传活动。2017年财政惠民宣传月活动共计6场活动,“财政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品牌效应更深更广,通过社区、广场咨询活动、编印各类政策手册、召开政策解读会等方式发布财政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的热点信息,增加财政政务透明度,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占比1.7%;计划总结类4条,占比6.7%;政策法规类9条,占比15.0%;业务工作类41条,占比68.3%;部门其他类5条,占比8.3%。主动公开的信息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按规定向市档案馆送交,规范长效利用机制,方便公众在市档案馆集中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2017年度我局在常州财政信息网、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财会》等载体发布的信息超过1500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的10件,通过网络申请的1件,依申请均予以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已主动公开并告知查阅途径数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信息不存在数2件。
2017年度我局回复公众咨询、投诉等6000多条,其中网上信箱2212条,电话咨询4000余条,主要为会计管理、企业扶持政策、黄标车报废、新能源汽车补贴、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咨询。回复市长信箱来信3封,处理12345工单1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发生因2017年度政府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总数3起,其中1起为驳回, 2起目前一审未审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认真对照上级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尽了最大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财政信息公开可能存在公开不足等问题,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2018年信息公开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程。除涉密部门外,在全面推开市级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财政重大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五是要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六是要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会、政风热线、财政宣传活动、公开杂志、年鉴等载体,主动并最大限度地公开可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加财政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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