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活动的通知》(苏司电[2019]196号)文件要求,针对年终岁末农民工欠薪等权益纠纷较多的实际,为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服务农民工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 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整合系统内部资源、融合社会多方力量,综合运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种手段,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法治意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从即日起到明年2月底,重点开展四大行动:
(一)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送法”行动。利用元旦、春节等农民工返乡高峰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及时深入村居、社区,围绕农民工人身财产和社会权益保护,广泛开展专场法律咨询服务。通过面对面咨询、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宣传资料、摆放法治展板等,了解农民工动态及所需解决的法律事项,解答外出务工农民关心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等,增强其依法办事意识。广泛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人员、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力量深入劳务市场、集市、广场、建筑工地、加工制造企业、纺织企业、餐饮服务业等农民工集聚地进行集中走访,深入了解农民工、企业及用工单位法律需求,宣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方面法律知识,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系卡,详细注明有关法律常识、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方便农民工在需要时能够第一时间获得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网、司法行政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手机app等,密集发布涉农民工法律风险提示,告知救济渠道,积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市局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开展农民工权益侵犯“预防”行动。结合“法企同行”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全面摸清辖区内外来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用工企业,对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法律体检,建立体检档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认真排查各类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在外来务工人员、企业集中地区推行基层站所双休日、午间值班制度,积极主动面向农民工提供免费劳动用工合同审查服务,帮助农民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市局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
(三)开展农民工权益纠纷“化解”行动。组织各地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深入企业、工地、劳务市场等,针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就薪资支付、工伤保险等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全面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对排查发现的侵害农民工权益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纠纷突出的企业,加大排查密度和力度,必要时要进行矛盾纠纷专项治理。积极整合系统内资源,发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推广运用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网络调解等多种手段,提升纠纷调处质效。主动与人社、工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执法检查联动配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协同处置,多渠道促进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农民工权益纠纷化解合力。加强与各级人社、市场、建筑部门的协调联动,推进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商贸流通等规模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完善行业、企业内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市局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法律援助管理处)
(四)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援助”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一线阵地,以及12348热线、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作用,对农民工维权事项,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服务。简化涉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程序,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的,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单个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在暂时尚未取得所需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前介入,先行受理,再视情况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调查取证等援助活动。加大对农民工案件办理指导力度,注重发挥名优律师团作用,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名优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对重大群体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和跟踪办理等制度,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劳务目的地及劳务输出地法律援助机构在身份认定、证据保全、异地办案等方面合作力度,为案件办理创造便利条件。推动公证机构针对农民工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快办快结,为困难群众提供减免费服务。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市局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把此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放大“法润常州”品牌效应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策划,抓好推进实施。各地要强化动态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把市局的决策部署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服务农民工群体的有效举措和方法,提高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注重资源整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执法协调、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条线要密切配合,形成服务保障农民工权益合力。要加强外部资源运用,主动与人社、民政、发改、市场、公安、财政、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矛盾联调机制、办案协同机制,共同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重大问题。全面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成效。
(三)加大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整体策划,深入一线挖掘、总结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收集、上报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素材,重大或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要第一时间报送。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发布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具体成效等,持续营造声势。省厅将在信息简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开辟相关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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